八月 6th, 2007 的封存

06
八月
07

optimus maximus keyboard – 多語系多功能鍵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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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電腦鍵盤表面上看起來除了他簡約的設計之外沒什麼太特別的地方, 不過卻大有玄機.

鍵盤上的每一個按鍵都有獨立的LED燈泡. 如果你是英語系國家使用者, 鍵盤上就會顯示英文字母, 如果你是使用中文的, 就可以透過設定將鍵盤上的字母全部變成注音符號, 日文就改成日文字母, 或韓文字母等等…鍵盤上的字母會隨著你設定透過LED燈泡的變化“只”顯示屬於你語系的字母, 完全不會有其他雜七雜八的字母在你的鍵盤上…就像中文鍵盤一樣…英文字母…注音…倉頡…還好無蝦米不用加上去…不然中文鍵盤就會給他花到不行…

這種功能對使用兩種語言的用戶而言沒有太大的影響, 因為一般鍵盤上主要是有英文, 再加上當地國家的語系, 像是注音符號等, 但就我個人而言optimus maximus keyboard是個很棒的設計, 過去在打韓文的的時候因為我不會背韓文鍵盤的位置, 所以要把螢幕上的韓文小鍵盤叫出來一個一個去對照, 打到手軟, 但有了這個鍵盤就可以直接把按鍵上的字母全部設定成韓文就行了.

11.png 鍵盤顯示設定

更屌的是, 請注意鍵盤左方的幾個功能鍵, 可以設定工具hot key, 例如你常用photoshop, firefox, outlook等, 你就可以將這幾個工具設定在鍵盤的快速鍵上, 鍵盤的按鍵就會顯示特定工具的小LOGO…市面上很多鍵盤都有”網頁瀏覽, email”等固定的快速鍵, 但這個鍵盤的快速鍵是可以由你自己去決定. 而且每一個鍵都可以獨立拆卸清潔.

optimus maximus keyboard是一家位於莫斯科的Art Lebedev Studio所設計的. 該公司成立於1995年, 他們的服務項目除了工業設計, 辦公室用品, 玩具, 廚具等之外, 還有網頁設計, 平面設計, 介面設計. 他們很堅持自己的設計理念的, 公司簡介中提到他們不為理念與他們相左的客戶服務. 也就是說, 就算你很有錢也不見得能享受Art Lebedev Studio的服務, 個人覺得這種精神在亞洲非常缺乏, anyways, it’s another story…

公司簡介中有一句話可以清楚的道盡他們的理念

“Our job is to find the most comfortable, beautiful, and simplest solution to a problem and make sure the meaning doesn’t get lost.” – Art Lebedev Studio

這麼棒的設計, 除了產品本身的功能價值之外, 當然價格也是很可觀, optimus maximus 鍵盤目前定價為美金 $1564.37大洋

06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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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電腦的設計傳奇 – Johnathan 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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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athan Ive - 蘋果公司 Apple Inc. 的首席設計師. 很多蘋果的經典產品都是出自他的設計.

- 1967年出生於英國倫敦

- 於英國Northumbria University(前Newcastle Polytechnic)完成設計教育

- 1989年於英國的一家設計公司 Tangerine 擔任合夥人並設計師, 設計的產品從梳子到B&Q裡面在賣電鑽都有.

- 1992年從倫敦搬到加州加入蘋果設計團隊

- 1998年擔任蘋果公司的Vice President of industrial design, 並發表經典的Apple iMac, 第一年就賣出200萬台

之後就連續設計並發表了一連串的經典蘋果產品, 包括iPod, PowerBook, iMac等等. Johnathan小時候很喜歡拆拆解解, 把身邊看到的東西拆開來看看裡面是怎麼回事, 他在13 – 14歲左右就非常確定自己喜歡畫畫並做些有的沒的東西, 但他不確定他自己要設計”什麼”, 因為他的興趣從汽車設計到珠寶設計都有, 嘗試過很多方向之後他最後選擇產品設計. 於大學畢業之後他加入一家叫做Tangerine的公司, 設計的產品從梳子到電鑽, 什麼都有, 他說他那個時候沒想太多, 只是單純的喜歡設計.

做了幾年之後加入蘋果電腦(現在為蘋果公司). 他加入蘋果的原因很妙, 因為一台蘋果電腦, 可以說Mac改變了他的一生.

在大學學設計的時候, 他曾希望藉著電腦將自己的設計拉到更高的境界並發展出更多設計的變化, 但他在學習電腦上不是順, 甚至有人跟他說他應該有電腦學習障礙, 當他在非常沮喪的時候接觸到蘋果電腦, 簡單的操作界面讓他重拾電腦學習的信心, 從此就開始使用麥金塔來發展他的設計內容. 自從他愛上麥金塔之後開始研究蘋果這家公司, 發現蘋果企業不只是為了錢在運作著, Jonathon發現蘋果堅持著某種理念. 當時蘋果公司因著一個專案正在尋找新的設計夥伴, 因緣際遇下找到他的公司, 在他與蘋果完成了這個專案之後他決定搬離熟悉的家鄉倫敦, 到加州加入蘋果.

剛加入蘋果的前幾年他很灰心, 因為習慣獨立設計的他碰到大企業中種種的限制, 不合理的決策, 以及不清楚的企業遠景, 讓他無法發揮, 也非常灰心, 這種情況維持了幾年, 一直到Steve Jobs重新回到蘋果. Steve Jobs重新定義了企業方向 – 設計與創新. 這才讓Johnathan有機會發揮並帶領蘋果設計團隊設計出一連串的經典產品.

他說蘋果的設計團隊很精簡, 人不多, 但是硬體及軟體設備都很好, 他們有很棒的音響設備, 沒有太多的私人空間, 都是開放的, 很多資源可以提供他們源源不斷的靈感. 在設計上他們重視的是使用者經驗, 不會因為他們自己覺得那個功能很必要而一定要加在產品上. 使用者經驗大於功能必要性. 也就是說就算某個功能再棒, 但是使用上如果無法帶給用戶更高的價值, 他們就會決定不放.

針對市面上很多不錯但不驚艷的產品他說 :
“太多公司都在一定的遊戲規則內做比較, 在一定的遊戲關則限制內試著”不一樣”, 而沒有試著投資在”創新”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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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是蘋果電腦使用者(我的蘋果經驗), 他們簡單的使用者界面跟產品設計的外觀真的會讓人愛不釋手, 蘋果在1970開始就定義自己的企業定位是在”藝術”與”科技”之間…我想如果說蘋果是21世紀的設計傳奇一點都不誇張.




搬家了!

Creativity is Good 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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