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七月
07

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______ away

一直以來都很想寫一個有關設計的blog, 但是遲遲沒有動作, 因為不管工作也好, 生活也好, 感覺總是有一堆事情讓我無法靜下心來觀察身邊的好設計, well, 聽起來像是藉口, 哈哈. 最近決定狠下心來逼自己一定要好好記錄身邊看到的好設計, 當作自己的備忘錄, 也跟大家分享.

最近買了一部蘋果電腦, 就從這台電腦開始我的Blog吧, 蘋果電腦相信大家都看過,就算不會用他的電腦, 光看到它擺在桌上當裝飾品也很爽. 這就是蘋果電腦的魅力. 很多人也因為這股魅力去買下他也許不是真正需要的蘋果電腦.

設計不是藝術, 除了滿足人們在視覺上的需求及虛榮感之外, 必須是要有目的的, 唯有達到目的的設計才是好設計, 不管你想傳達什麼訊息, 或讓生活變得更便利等等, 甚至賣錢, 都是一種目的…而蘋果電腦剛好是我覺得最近在我身邊出現的好設計, 所以第一篇紀錄就把蘋果用設計的角度切開來瞧瞧.

我真正接觸蘋果電腦的時間並不長, 斷斷續續, 但對我來說蘋果電腦不陌生, 記得小時候在我爸的Apple II上玩貪食蛇遊戲玩得很爽, 就是一條線隨著鍵盤上下左右鍵去吃一堆小點, 越吃越長…只記得那個時候畫面整個是綠色, 對我來說沒什麼其他作用, 開機就是打電動, 記得那個時候年齡還是個位數.

apple-ii_0477.jpg

後來陸陸續續接觸iMac, PowerMac G3, PowerMac G4, 在美國求學的時候學校裡用的都是Power Mac G4. 那個時代還是PC的天下, 本身對Mac的操作不算熟悉. 那時對蘋果的印象就是速度很慢, 但是外觀設計很漂亮. PowerMacG4的外觀很有設計感, 材質是亮面強化塑膠, 主要是以灰白色系為主, 外殼幾乎看不到犀利的90度角. 機身兩側大大的Apple Logo, 讓這部電腦擺在桌上感覺就是會比一般的PC好看很多.
imac.jpgiMac pm300-aqua-1b-unit.gif G3 apple.jpg G4

後來回台灣工作的時候買了一台iBook G4 1.33, 買的時候感覺不像是在買電腦, 比較像是在買一個設計師的作品. 本來是想買較高階的銀色powerbook, 但是那個時候因為沒有太多閒錢, 所以先買ibook來用, 後來才發現他的速度完全跟不上我的手…我的手又跟不上我的腦, 所以用起來整個是像半殘一樣, 速度慢到我必須花太多時間去等他處裡檔案, 因為覺得有點沒效率所以把它賣掉了…不能怪蘋果的設計, 因為這款ibook的設計目的本來就是設計給輕度使用者的, 聽聽音樂, 上上網, 看看DVD等等, 我不是iBook的Target Audience.

05ibook14_side.jpgibook

蘋果中最經典的設計, 莫過於讓蘋果由黑轉紅的產品 – iPod, 我買的是第四代20GB,黑白畫面, 後來有出彩色畫面的, 但是我覺得黑白畫面很經典, 所以這一台一直躺在我的背包裡…iPod的touchpad應該是近期3C工業設計中的代表作, 蘋果一直都很重視直覺式的操作介面, 這個設計概念完整的呈現在這台小機器上面…一支手指頭就能操作自如, 走路或出國的時候不能沒有它, 雖然裡面塞滿了一輩子可能只聽一次的音樂…

4gipod.jpg

把ibook賣掉之後就有一陣子沒有接觸蘋果的產品, 在工作上使用IBM的Thinkpad兩年左右(ThinkPad的設計也很好, but it’s another story), 正因為Windows一直中毒而感到整個工作環境是黑白的時候, 幾乎已經快被我忘掉的蘋果電腦傳出將要使用Intel chips在他們的電腦產品, 這樣一來蘋果電腦的速度會快很多, 在研究了將近兩個月之後終於下手了…Macbook Pro, 可以說是新一代的Powerbook, 因為外觀設計沒怎麼變.

l1040002-small-small.jpg

這台機器應該也算蘋果的經典, 銀色的鋁合金機身, 從powerbook時代外觀設計幾乎都一樣, 不過多了很多人性化的設計, 舉幾個例子就好了, 免得像是蘋果推銷員…功能中讓我感受到蘋果細心的部份是Mag Safe充電接頭. 這個接頭是用磁鐵的原理, 相信有些人一定有過經驗或看過有人不小心採到筆記型電腦的充電線, 結果整台電腦被拉扯摔到地面, 尤其是在外面咖啡廳的時候, 人多腳雜, 很難預防有人要從你的充電線上面跨過不小心勾到, 或是在家裡有小動物小朋友玩太high扯到電線, Mag Safe就是為這種狀況設計的, 就算線不小心勾到, 電腦也不會摔到地面, 因為接頭的磁鐵會自動脫落而不會拉著電腦一起往下跳…

indexmagplug20061024.png Mag Safe

另外一個我很愛的是mouse pad, 一般筆記型電腦在沒有外接滑鼠的情形下要瀏覽網站, 如果想將頁面向下捲動, 必須要在mouse pad上面用手指把滑鼠箭頭搓到螢幕的右邊然後點選向下的箭頭, 但是在Mac的筆記型電腦裡, 只要用兩根手指頭, 就可以輕易的將頁面向上下左右移動, 記得我之前用ibook的時候就很直覺的用兩根手指頭滑動, 結果頁面就給它往下滑, 當下對這種操作方法的設計覺得很驚訝.

design_scrollanim20061024.gif

對我來說蘋果電腦兼顧了設計中最重要的兩件事, “功能" + “情感".

當然電腦本身設計就是用來解決生活上的事情, 不管是娛樂也好, 工作也好. 蘋果電腦賣給消費者的不只是一部機器, 蘋果賣的是一種生活態度, 一種風格, 讓你坐在咖啡廳的時候拿出電腦, 別人看到上面的蘋果logo會投以羨慕的眼神, 當你的耳機是白色的時候別人就知道你口袋裡裝的是iPod(當然現在仿冒一堆, 很多白色耳機)…買蘋果產品的人很多是為了它的品牌, 為了它的設計, 為了Steve jobs賣給你的一個不一樣的生活態度, 設計的力量就是這樣, 除了產品本身的功能之外, 設計必須要有情感, 有故事, 有附加價值, 不然設計就不叫設計, 叫做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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