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參加公司舉辦的Creative Summit活動, 邀請了兩位國際創意人來分享他們的經驗, 一位是韓國的Alex.J.Kwon, 韓國最大廣告公司【Cheil】互動部門的Creative Director, 也是Spikes Asia的評審之一. 另一位來自瑞典, 【Perfect Fools】廣告公司的創辦人, Tony Högqvist, 這次除了有機會參加之外, 也因著韓國講師臨時要求全程都要用韓文分享, 我被硬架上台同步韓中翻譯的機會, 跟Alex私底下聊了很多韓國及台灣廣告環境的差異. 發現韓國跟台灣其實市場上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 只是創意人心態跟做法的問題.
台灣廣告真的要加油了, 鄰近的韓國, 已在所謂數位媒體的發展上已經領先台灣很多, 但Alex卻說他們還在新生兒的階段, 他說數位媒體不等於網路, 數位媒體也不該被獨立出來, 不管是ATL或BTL, 甚至數位媒體, 都不應該是大家討論重點, 對創意人來說, 真正重要的是回到原點 – IDEA. 先發展出解決問題的IDEA, 再來找尋適合的媒體, 因此他們覺得數位不應該被獨立出來, 而應該是所有傳播媒介的一部份.
參加完這次的活動之後最大的收穫就是, 反思每次創意人拿到brief, 都會習慣性的用自己熟悉的媒體思考做法, 像傳統廣告公司可能就會說 – 我們拍個電視廣告, 或用平面廣告, 或戶外廣告來解決客戶的問題, 在所謂網路公司可能就會說 – 我們來做個活動網站, 線上遊戲, 投票, 上傳照片影片, 再來做banner, 社群行銷, 找blog寫手做口碑行銷, 等等等等…以上這些狀況一直都在我們周圍發生, 但我們真正該做的應該是先把”解決方法”想出來, 再來決定媒體, 也許大家都知道這個邏輯, 但往往在真正碰到brief時卻又跳進自己熟悉的comfort zone…在這次分享中Alex簡略的列出了創意人解決客戶問題的邏輯
1. Brief(客戶要解決的問題)
2. Concept(我們要解決問題的概念)
3. Solution(要用什麼樣的方式解決)
4. Media(要用什麼方式將訊息傳播出去)
電視, 印刷, 戶外, 廣播, 網站, Banner, Blog, 影片, 簡訊, 等等等等都只是工具, It’s all about IDEA.







